商標轉讓:
1、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申請人在商標局作出決定、裁定前,通過書面申請并向商標局說明理由,可以撤回商標轉讓申請。但是一旦轉讓成功,就不能撤回了。
2、商標轉讓人與商標收益讓人簽訂轉讓協議后轉讓行為就已經生效了,但轉讓手續并沒有完成。根據我國商標法,商標轉讓從轉讓申請被商標局核準并且開始公告后,受讓人就可以享有商標專用權。
3、在根據法律的規定,在商標局作出決定或者在根據法律的規定買在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是裁定之前,申請人是可以通過書面的方式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說明理由,也可以撤回其評審申請。在申請人撤回評審申請的時候,商標的評審程序就會終結。但是在撤回商標評審申請后,申請人就不能再用相同的事實和理由提出評審申請。
4、一般來說,遞交撤銷申請的時候最.好是在商標管理局下發核準商標轉讓申請之前;如果雙方達成了公太撤回意愿,并向國家商標局予以確認,那么就可成功地撤回。
轉讓商標一定要考慮到每個細節哦~